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商标行政诉讼,提起商标行政诉讼告谁
商标行政诉讼是指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商标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提起商标行政诉讼告谁呢?这文为您介绍。
一、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商标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项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所有涉及到财产权的处罚不服,都可以提起诉讼。就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讲,根据商标法及其细则规定,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列7项行为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使用商标的商标商品粗制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2、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没有使用注册商标在市场上销售的;
3、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
4、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8条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的;
5、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
6、对有毒、有害并且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予以销毁的;
7、封存或者收缴商标标识的。
二、提起商标行政诉讼告谁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商标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具备三个要件:
必须实施了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告认为被侵犯的合法权益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必须是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例如,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商标局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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